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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员工的影响如下: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需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3、员工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五、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意愿续订劳动合同且没有以下情形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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